投资程序 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兴办内联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,开发区管委会责成招商局,经济发展局洽谈和审批,并按规定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。
合资、合作企业 1、报批立项分阶段所需的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中方项目单位申请报告; (2)项目建议书复印件; (3)合资或合作意向书(或协议书); (4)项目环保审查单。 2、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、章程阶段所需的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中方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; (2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 (3)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、章程; (4)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外方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、各方法人代表资格证明; (5)各方资信证明; (6)各方董事委派书、董事会名单及全体董事签字; (7)进口物品清单; (8)合资或合作企业名称登记表; (9)其他必要文件。 3、项目报批程序 (1)持合资或合作意向书、项目建议书到规划建设局输环保立项审查; (2)到经济发展局报批立项; (3)持立项批文到工商分局核准登记企业名称; (4)到经济发展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合同、章程,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。
外商独资企业 1、报批立项阶段所需的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外方公司的申请报告; (2)项目建议书; (3)外方公司对国内承办单位的委托书; (4)项目环保审查单。 2、报批企业可行性报告、章程阶段所需的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国内委托承办单位的申请报告; (2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 (3)企业章程; (4)外资企业申请表; (5)外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信证明; (6)外方公司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; (7)外资企业董事委派书、董事会名单及全体董事签字; (8)外资企业名称登记表; (9)进口物品清单; (10)外方公司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; (11)其他必要文件。 3、项目报批程序外方书面委托经济发展局办理报批手续。
国内投资企业 1、项目报批所需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; (2)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; (3)公司章程; (4)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 (5)项目单位资信证明; (6)项目环保审查单; (7)其他必要文件。 2、项目报批程序 (1)持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到规划建设局办理环保立项审查; (2)持全部报批材料到经济发展局报批; (3)持项目批文到工商分局核准登记。
外国公司设立办事机构 1、所需文件(除特别标明外,均应为原件) (1)外国公司设立办事机构的申请书; (2)外国公司委托经济发展局办理审批手续的委托书; (3)外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信证明; (4)外国公司设立办事机构的办公场所证明文件; (5)常驻代表授权书; (6)常驻代表简历; (7)外国公司简介。 2、申报程序外国公司委托经济发展局办理设立机构的全部手续。
工商注册登记 1、到工商分局领取并填写各种登记表 2、持下列文件、材料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(1)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开业申请报告; (2)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全套项目材料合订本一式二套(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); (3)在董事会任职和任公司正、副总经理职务的中方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任职证明函; (4)购买租用厂房合同(产权证)或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证明; (5)公司董事会各成员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; (6)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书。
企业税务登记 1、到开发区财税局开具介绍信。 2、持下列文件、材料到国税、地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 (1)全套项目审批材料合订本一式二套; (2)到工商登记副本复印件一式二套; (3)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。 责任编辑:张明
|